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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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法理学基础知识

一、法的基本理论

  1. 法的起源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私有制出现、阶级对立形成的必然产物。

  2. 法的概念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 法的本质体现在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4. 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和程序性五个基本特点。

  5. 法的形式(渊源)主要包括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和条约法四种基本形式。

  6. 法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秩序价值、自由价值、正义价值和效率价值四个方面。

  7. 法的作用表现在规范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和教育作用四个基本方面。

  8. 法的实施包括守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四种基本形式。

二、法律关系理论

  1. 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权利义务关系的统一体。

  2.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依法能够参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3.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4. 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5.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

  6. 权利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三、法律规范理论

  1.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的行为规则。

  2.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基本要素。

  3. 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三个维度。

  4. 法律规范冲突是指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在调整同一对象时发生矛盾。

四、法律责任理论

  1.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2.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3.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制裁,表现为具体的刑罚。

  4.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第二编:宪法学基础

一、宪法基本理论

  1.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

  2.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体现在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和基础。

  3. 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权利保障原则和法治原则。

  4. 国家性质是指宪法确立的国家的根本属性和基本特征。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

  1.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限制和剥夺的权利。

  2.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

  3. 经济权利是指公民在经济活动中享有的基本权利。

  4. 社会权利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三、国家机构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3.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4.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5.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6.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第三编:民法基础

一、民法总则

  1.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

  2. 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出生时产生,死亡时消灭。

  3.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4. 代理制度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二、物权法

  1.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3.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4.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享有的担保权利。

三、合同法

  1.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订立合同。

  3. 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和形式符合要求。

  4.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四、侵权责任法

  1.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2.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过错。

第四编:刑法基础

一、刑法基本原理

  1.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才是犯罪和刑罚。

  2.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承担刑事责任所要求的最低年龄。

  3.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

  4.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二、具体犯罪

  1. 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犯罪。

  2. 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犯罪。

  3.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4.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三、刑罚制度

  1.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第五编:诉讼法基础

一、诉讼基本原理

  1. 诉讼法律关系是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程序性法律关系。

  2. 诉讼原则是贯穿诉讼活动始终的基本准则。

  3. 管辖是指各级法院分工受理案件的制度。

二、民事诉讼

  1. 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程序。

  2. 起诉条件包括原告资格、被告确定、具体诉讼请求和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3. 证据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刑事诉讼

  1. 刑事诉讼是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2.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活动。

  3. 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活动。

四、行政诉讼

  1.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2.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具体的行政机关。

  3.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由法律明确规定。

第六编:法律职业伦理

  1. 法律职业伦理是规范法律职业者职业行为的道德准则。

  2. 法官职业伦理的核心是公正、廉洁。

  3. 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核心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七编:法律方法

  1.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范含义的阐明活动。

  2. 法律推理是运用逻辑方法得出法律结论的思维过程。

  3. 法律论证是证明法律主张正确性的过程。

第八编:法治理论

  1. 法治是指依法治理国家的治国方略。

  2. 依法治国是指广泛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的治国方略。

  3.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以法律为最高权威。

第九编:法律文化

  1. 法律文化是一个民族法律传统和法律观念的总和。

  2.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是德主刑辅、礼法结合。

  3. 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是个人主义、权利本位。

第十编:法律实务

  1. 法律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

  2. 法律文书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文件。

  3. 法律谈判是达成法律协议的过程。

重点考点总结

  1. 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在于具有国家强制力保障。

  2. 我国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法律部分和法律规范三个层次构成。

  3.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4. 刑法的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5. 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6. 诉讼法是程序法,实体法是其他各个部门法。

  7. 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8. 法律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9. 法的价值目标是自由、正义、秩序、效率。

  10. 法律责任的功能包括惩罚、预防、补偿和教育。

  11. 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2. 现代法治的核心是保障人权。

  13. 法律职业的特点是专业性、社会性和伦理性的统一。


Back 2025.01.18 Don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