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的激进思想 | AI生成和翻译
问题:在18世纪(1700年代)有哪些不受欢迎或有争议的观点?
答案:
在1700年代,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当然的许多思想在当时被建制派和普通民众视为激进、异端、危险或极不受欢迎。以下是一些显著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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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奴隶制
虽然奴隶贸易和种植园奴隶制对欧洲和美洲的经济至关重要,但像Anthony Benezet、Granville Sharp以及后来的贵格会教徒这样的早期废奴主义者被视为极端分子或经济破坏者。大多数人认为奴隶制是自然的、符合圣经的,并且是必要的。 -
无神论或强烈的自然神论
公开否认上帝存在或拒绝启示基督教可能会让你被监禁、流放,甚至更糟。想想像Denis Diderot、Baron d’Holbach(在许多地方,“没有上帝”的印刷是违法的)或David Hume那隐晦的怀疑主义——受到广泛谴责。 -
共和主义和反君主制
在美国和法国大革命之前,在欧洲大部分地区,暗示世袭君主制不合法或“人民”应该统治被视为叛国。即使是温和的议会改革在像英国这样的地方也受到怀疑。 -
妇女权利和平等
Mary Wollstonecraft的《女权辩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1792年)遭到嘲笑并被称为不道德。认为妇女应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教育、投票权或独立拥有财产的观点被认为是荒谬和危险的。 -
对天主教徒、犹太人或“异教徒”的宗教宽容
在新教国家,倡导天主教徒享有充分权利是极不受欢迎的(反之亦然,在天主教国家)。伏尔泰对宽容的推动遭到两边传统主义者的憎恨。 -
种族平等
非洲人或原住民在智力上与欧洲人平等的观点几乎被所有人拒绝,包括大多数启蒙思想家(洛克、休谟、康德和伏尔泰按今天的标准都表达过种族主义观点)。 -
废除轻微罪行的死刑
欧洲仍然对盗窃、伪造等罪行处以绞刑。Cesare Beccaria于1764年出版的《论犯罪与刑罚》(On Crimes and Punishments)一书,反对对非暴力犯罪施加酷刑和死刑,在几个国家被禁止。 -
性自由/拒绝婚姻规范
早期倡导自由恋爱、离婚权或接受同性恋(非常罕见)的人是具有丑闻性的。萨德侯爵入狱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写了这些。 -
和平主义或反对常备军
在战火不断的时代,建议欧洲解散庞大军队并依靠民兵(一些激进分子曾提出)被视为天真或叛国。 -
世俗公共教育
国家而非教会应控制学校并在没有宗教教义的情况下进行教学的观点遭到强烈抵制。
这些观点大多在19世纪或20世纪才成为主流——有些至今仍有争议。18世纪对于极少数精英来说是启蒙时代,但对于更广泛的社会来说,等级制度、宗教和传统受到强烈捍卫。